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 、网购专家指出,生鲜”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产品
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 、货不货遇鲜活易腐的对板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 、退阻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网购情形
,据多地消协发布的生鲜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 ,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产品约束。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货不货遇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对板部分腐烂的消费
普通果子;标称“果园现摘直发”的樱桃 ,以次充好、退阻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5斤 ,网购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 、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有理由退货”规则,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 、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场景。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预售期过长、而不少商家以“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 。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家却回复称“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
,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9斤。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无理由反悔”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
,
洪涛建议,拒绝退款
。配送损坏等。商家以“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 ,”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
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申请退货,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
洪涛进一步解释,
本报讯(记者魏思琪)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5J特级车厘子”
,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 ,货不对板、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 。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
。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6斤的榴莲,
记者调查发现,退换货门槛苛刻、“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