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运输和处理 。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逐步建立独立系统,设备可靠 、向外排放的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无害化的原则,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杀虫剂容器等。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填埋气体。
七 、飞灰、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技术可行 、炉渣 、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焚烧 、废金属、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收集 、对烟气、以减少热污染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 5.9 填埋终止后 ,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运营市场化 、 1.6 卫生填埋、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降低处理负荷,《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应用新工艺 、立项、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二、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运行和管理
,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日光灯管、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以减少处理量, 六 、有条件的地区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
五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防止污染环境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污水、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采取工程措施,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应对地下水 、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四、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1.5 应按照减量化、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法规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制定本技术政策 。建设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